判決報告
製表:法務組
2005年【六月份】重大案件判決top
一、台中縣太平市地下工廠案:被告楊○○,遭台中地方法院以常業犯論處有期徒刑二年二月。
二、台北縣林口鄉攤販案:被告楊○○,遭桃園地方法院以常業及累犯論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
三、台中縣大雅鄉攤販案:被告李○○,遭台中地方法院以常業犯論處有期徒刑一年四月。
四、台北市攤販案:被告杜○○,遭台北地方法院以常業犯論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