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報告

製表:法務組

2005年【一月份】重大案件判決top

 

一、 台北縣三峽鎮地下工廠案:被告江○○被論以常業犯,有期徒刑一年二月。

二、桃園中盤倉庫案:

1. 被告主嫌曹○○被論以常業犯,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併科罰金三十萬元,緩刑五年、

2. 被告邱○○被論以常業犯,有期徒刑一年,併科罰金十五萬元,緩刑三年。

三、嘉義縣太保市地下燒錄工廠案:被告共有七人,全以『長業犯』論處。被告莊○○、陳全、陳絲、林○○、曾○○、葉○○均被處以有期徒刑一年六月,緩刑四年。另被告賴○○因是累犯,故被處以有期徒刑一年四月,沒有緩刑。

四、南投縣埔里鎮累犯攤販案:被告鄭○○被論以常業、累犯,處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