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報告
製表:執行組
2005年【四月份】重大案件top
一、2005/4/20本會同仁會配合保二總隊第一大隊第二中隊台中分隊,前往台中市瀋陽路三段破獲一處試聽下載網站,網站名稱UDOBAR音樂網(網址:http://www.udobar.idv.tw),現場查獲電腦一台。該網站儲存WNA5千餘首音樂檔案提供不特定人士試聽下載,,侵害本會會員公司2113首音樂檔案皆儲存於他人所提供的免費網路空間。
二、2005/4/22本會同仁會配合保二總隊第一大隊第 一中隊台北分隊,前往台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破獲一處從崇凱科技網站名稱skymosic星空音樂城(串流試聽)網站,網(網址:http://skymusic.com),現場查獲電腦一台、檔案伺服器一台、wed伺服器兩台2台。
於中華電信公司查扣崇凱科技委託代管檔案伺服器一台內含六顆硬碟共210G儲存音樂檔案WNA音樂檔案28000餘首。
三、2005/4/25本會同仁接獲台北縣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刑事組通知,前往勘驗位於台北縣中和市華新街之燒錄工廠、郵購傳單販賣,現場查獲燒錄機56台、盜版光碟一批。
本案是由台北縣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刑事組接獲線報,得知有一名色情風化前科林姓涉嫌人於中和市華新街從事燒錄盜版光碟與郵購傳單販賣嫌疑,遂前往跟監,並一舉破獲此一盜版燒錄廠。
主嫌林志堅坦承從發送傳單到燒錄均一人從事,以便逃避警方查緝,燒錄盜版項目以色情光碟片、音樂光碟為主,查扣之音樂光碟亦用DVD-R燒錄片盜烤專輯,林志堅被捕後表示求職不順失業很久,生活產生困難否則也不會從事盜版業。
四、2005/4/28本會同仁接獲高雄縣政府警察局刑警隊經濟組通知,前往勘驗位於高雄市小港區孔鳳路294號及高縣鳳山市五甲一路192巷13號之燒錄工廠、郵購傳單販賣,現場查獲燒錄機58台、電腦主機1台、盜版光碟一批。
本案是由高雄縣政府警察局刑警隊經濟組於94年01月間接獲線報,以傳單目錄散發於各地,歷經長達4個月偵查發現主嫌李倍銘從事燒錄盜版光碟及利用網路聊天室高雄網友聯盟網址:http://cit6.ek21.cc/、華人聊天網ttp://www.cok.com.tw販賣盜版光碟。 警方於4月28日17時前往高雄市小港區孔鳳路294號搜索當場查獲電腦主機1台、燒錄機58台、UPS不斷電系統3台、盜版CD1128片、空白片16300片。